每逢年终岁尾,海峡两岸和港澳地区、日本、韩国、马来西亚、新加坡等地的人们会精心选择年度汉字来反映一年来的世态百相。年度汉字评选活动成为惯例,汉字的魅力一次次显现,其蕴藏的文明密码越来越吸引世界的目光。
人们为何选择汉字进行年度总结?作为几大古老文字中唯一从未间断、一直沿用至今的文字,汉字的魅力从何而来?未来汉字能从“汉字文化圈”迈向“地球村”吗?中国著名历史学者、汉语言文字研究专家王素近日接受中新社“东西问”专访指出,每一个汉字都有丰富的文化内涵,看到汉字,就看到了文化,汉字早已从中国到了“汉字文化圈”,再从“汉字文化圈”大步迈向“地球村”,应该为期不远。
现将访谈实录摘要如下:
中新社记者:每年进入12月份,年度汉字开始在亚太多个国家和地区被陆续选出,评选活动受到普遍关注和欢迎。人们为何不约而同选择汉字进行年度总结?
王素:首先因为这些地方都属于“汉字文化圈”。二战后,日本东京学派第三代领军人物西嶋定生提出著名的“东亚世界论”,认为“东亚世界”是以中华文明的发生及发展为基轴形成的世界。该世界的构成含有汉字文化、儒教、律令制、佛教四要素。除中国外,东亚地区的日本、韩国、朝鲜、蒙古国,以及东南亚的马来西亚、新加坡、越南等国,都曾长期以汉字为交流工具,属于“汉字文化圈”。直至今日,这些国家仍是中华文化外延很重要的一部分。
不少国家和地区选择汉字进行年度总结,除了“汉字文化圈”因素外,还与当地生活着不少华人,或有大量华裔存在一定关系。汉字是中华文化的重要根脉,也是华人、华裔与中华故土联系的重要纽带。
“香港年度汉字评选2022”记者会,公布10个候选年度汉字。陈永诺 摄中新社记者:汉字的起源与发展,本身就是世界文明史上的一大奇迹。您认为汉字有怎样的特殊性?作为文化和文明载体,汉字有何重要的社会作用?
王素:汉字与拼音文字不同,俗称表意性方块字,确实有着从未间断的悠久历史。汉字的起源,一般认为来自原始的图画。每个汉字都有形、音、义三要素,字形排第一。所谓象形字,就是图画。
荷兰著名汉学家高罗佩在《悉昙:中国和日本梵语研究史》书中指出:中印文化传统不同,中国重文字,印度重声音。他认为中国文字重字形。
汉字的特殊性在于象形性和表意性。东汉许慎《说文解字·序》记“六书”排序:一曰指事,二曰象形,三曰形声,四曰会意,五曰转注,六曰假借。前四书属于造字法,后二书属于用字法。造字法的重点都在象形和表意。
“字由人──汉字创意集”展览在香港举办。陈永诺 摄汉字的特殊性还在于字、词不分,只字可作单词,合成词可分单个字,一字多义,一词多义,作为文化和文明的载体,对于文化的憧憬和文明的升华,都有不可替代的社会作用。
譬如,杜甫在《春日忆李白》诗中写道:“清新庾开府,俊逸鲍参军。”庾信的诗,到底是清美新颖,还是清奇新艳?鲍照的诗,究竟是英俊飘逸,还是轻俊闲逸?什么诗算得上清新,什么诗算得上俊逸?实际都是只可意会,不可言传。而这种语境,对于人际沟通和群体交往都可承载一种可意会的社会作用。中华文化在这种语境中充满憧憬,中华文明在这种语境中获得升华。
由江西省博物馆与中国文字博物馆联合举办的《汉字——中国文字起源与发展》展览。刘占昆 摄中新社记者:汉字不仅是文化的载体,应如何理解汉字作为文明发展和传播的重要助推器作用?
王素:汉字在“汉字文化圈”所属国家和地区,读音或有不同,象形性和表意性没有变化。只要粗知汉字的造字原理,看图识字,因形辨义,就能进行交流。
从古至今,中国的对外交流一直存在“笔谈”的传统,在“汉字文化圈”所属的国家和地区,也有大量汉字“笔谈”文献。据研究,不仅有中日、中朝、中越、中琉的汉字“笔谈”文献,还有日本、朝鲜、越南、琉球之间的汉字“笔谈”文献,甚至还有朝鲜、琉球、越南三方的汉字“笔谈”文献。
晚清著名诗人、外交家、政治家黄遵宪,曾在与日本汉学家宫岛诚一郎“笔谈”后赋诗云:“舌难传语笔能通,笔舌澜翻意未穷。不作佉卢蟹行字,一堂酬唱喜同风。”这是“汉字文化圈”特有的人文交流景观。汉字对于文明发展和传播的重要助推器作用可以想见。
汉字顽强的生命力来自丰富的文化内涵。譬如“信”字,从人从言。《说文解字》说:“直言曰言。”又说:“信,诚也。”人言必须讲诚信,内心必须信守承诺。《论语·颜渊》记孔子曰:“自古皆有死,民无信不立。”对于“信”字的内涵,“汉字文化圈”是有共识的。
其实每一个汉字,都有这样丰富的文化内涵。看到汉字,就看到了文化;只要文化不绝,汉字就会永远向世界展现顽强的生命力。
古文“信”字。中新社记者:随着中国和世界的深度对话沟通,汉字也伴随着中华文化走向更为宽广的世界舞台。您如何看待汉字与其他语言文字的交流和相互影响?
王素:汉字的发展史,也是其逐步走向周边乃至世界的过程。历史上,“汉字文化圈”的形成主要在汉唐时期,前后经历了八百年。当时作为东亚最为先进的国家,中国有着开放包容的胸襟,周边邻国乐于学习汉字文化和儒家思想。
汉字要想走向更为宽广的世界舞台,首先必须规范汉字,使之能与世界接轨。此前中国进行过两次汉字简化改革。应该如何简化才能保留汉字的象形性和表意性、保护汉字丰富的文化内涵和顽强的生命力,这是一个需要不断探讨的重要课题。
中国文字博物馆外景。中国文字博物馆 供图中国学术巨匠饶宗颐晚年写了一部书,名为《符号·初文与字母:汉字树》,很值得一读。他认为:汉字与拼音文字实际都源自陶文符号,后来分道扬镳,拼音文字向语言化发展,汉字向文字化发展。这带来“语、文分离”:语言化导致楔形文字死亡,拉丁文被架空亦死亡;文字化终使汉字发展壮大,成为一棵大树,枝叶葰茂,风华独绝。
汉字与拼音文字原本同源异流,在相互交流中相互影响,是文字发展不可抗拒的大趋势。日本是使用外来语最多的国家。中国在改革开放后使用外来语汇也越来越多。地球是全人类共同的家园。中国要继续坚持改革开放,繁荣文化,发展经济,改善民生,增进中外互鉴,汉字早已从中国到了“汉字文化圈”,再从“汉字文化圈”大步迈向“地球村”,应该为期不远了。(完)
受访者简介:
王素,中国著名历史学者、汉语言文字研究专家。故宫博物院研究馆员、古文献研究所名誉所长。“全国古籍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”委员、“全国古籍整理出版规划领导小组”成员、“甲骨文等古文字研究与应用专家委员会”委员、“古文字与中华文明传承发展工程”专家委员会委员,“点校本‘二十四史’及《清史稿》修订工程”修纂委员会委员。主要从事中国古代史研究和出土文献整理研究,参加或主持的出土文献整理图书有《吐鲁番出土文书》《新中国出土墓志》《长沙东牌楼东汉简牍》《长沙走马楼三国吴简》《故宫博物院藏殷墟甲骨文》等。个人出版专著18部,发表论文、书评、杂撰等400余篇。
上班第一天就摔伤,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要不要赔?****** 上班第一天摔伤 公司赔了10万元 阅读提示 记者调查发现,近年来,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。“试工期”“试岗期”以及“未建立劳动关系”“未转正”等,不是逃避工伤赔偿责任的借口。建议用人单位在“社保空档期”购买雇主责任险以分散用工风险。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,上班第一天就摔伤,公司要不要赔?这是前不久发生在湖南湘阴的真实案例。最终,湘阴法院判决公司对摔伤的员工赔偿10万余元。 在这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,用人单位到底冤不冤枉? 记者调查发现,近年来,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。综合来看,在“倾斜保护原则”下,我国的劳动法更倾向于保护弱势劳动者利益,兼顾用人单位利益。 上班第一天摔成八级伤残 事情发生在2021年6月9日。老杨应邀前往当地一家建设公司从事装模工作。他和公司提前约定,工资按天发放。没想到上班第一天,他就因施工过程中脚下打滑,不慎摔伤了右手。后经工伤鉴定,伤情构成八级伤残。 赖以生存的右手致残,老杨觉得很倒霉。事发后,老杨与公司就赔偿事宜沟通,但未达成一致。向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后,仲裁委裁决公司赔偿老杨107498元。老杨不服裁决,诉至法院。 湘阴法院审理认为,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。老杨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,但并不影响双方劳动关系的认定。 而在各项工伤赔偿标准的确认上,法院认为,因老杨是临时工,又在上班第一天受伤,不能举证证明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。因此,仲裁委以该公司缴纳工伤保险的基数4931元,作为杨某工资计算工伤赔偿数额,符合相关规定,应予认可。 法院最终判决该公司向老杨支付工伤待遇费用共计107498元。记者了解到,目前该判决已生效,公司已向老杨赔付全部金额。 “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,理应被认定为工伤,并依法享受工伤待遇。”办案法官表示。 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 记者调查发现,在面对类似老杨这样的劳动者的不幸遭遇时,法院往往会在贯彻公平、公正原则前提下,对劳动者依法予以倾斜保护。 同样事发湖南,同样是上班第一天受伤。在长沙天心区从事外墙灯具安装工作的刘某,工作时不慎从高处跌落受伤,鉴定为九级伤残。 公司认为刘某刚上班第一天,双方还未签订劳动合同,也无法购买工伤保险,其与刘某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。但法院审理后认为,公司作为用人单位,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是法定义务。刘某虽仅工作一天,但不影响对双方劳动关系的认定。最终判决公司赔偿刘某18万多元。 即使上班第一天路上出了意外,也属工伤。2017年,小陈成功应聘昆山某电子厂。去厂里报到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。 电子厂认为,出事当天小陈并未到厂里办理入职手续,也未签订劳动合同,双方尚未建立劳动关系,自然就没工伤一说;公司并非不给小陈缴纳工伤保险,而是因为他没来报到,双方还未建立劳动关系,厂里没有义务帮他缴。 但法院最终认定,因电子厂未为小陈缴纳社保,小陈发生工伤,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电子厂承担给付责任。最终判该厂赔偿小陈11万多元。 如果入职第一天就离职,且回家途中死亡,算不算工伤?答案是:也算。同样是2017年的事:王某与悦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,被派遣至另一家公司工作。入职第一天,王某提出辞职,并办理了离职手续。不料当天下午,王某骑电动自行车被货车撞倒,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。 王某被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。两家公司不服提起上诉。法院审理认为,劳动者离职当日完成的交接工作等也是其工作组成部分,其离开公司回家的行为应视为下班。且员工向用工单位申请辞职不等于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。 及时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关键 “这些案例有两个常见的争议点:一是双方劳动关系的确立,二是各项工伤赔偿标准的确认。”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吕帅分析。 吕帅告诉记者,无论劳动者是“上班第一天”或是“未转正”,只要符合劳动关系建立的特征,那么自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开始,二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即已建立。 实践中,为了相互了解、选择,有的企业会为新员工设置“培训期”“试工期”“试岗期”等期限。但也有不合规企业借此推卸劳动用工的法律责任,不缴纳社会保险。一旦员工在此期间发生工伤,企业便以“未建立劳动关系”“未转正”为由,试图逃避工伤赔偿责任。“其实试用期对劳动者的影响仅表现在解除劳动合同和工资待遇方面,对工伤待遇没影响。” 此外,很多企业会选择在员工转正后缴纳社会保险,或当月入职、下月办理社保登记。吕帅认为这种做法不但不能为企业省多少钱,还可能带来无法预期的后果。 “社会保险法规定,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。转正后缴纳社保的操作显然违法;当月入职、下月办社保的操作看似不违反法定时限要求,但殊不知,30天之限是法律给予用人单位的最长宽限期,并非不缴纳社保的免责期限。”吕帅举了一个现实案例:2020年10月,上海某公司因工期紧张,加急招聘了操作工李某,当晚李某办好手续后正式入职到岗,不料工作两个小时后猝死。事后,家属要求公司给予一次性补偿140万元。 “这就是一起典型的反映‘社保空档期’的事件。”吕帅建议,在“社保空档期”,企业可以购买雇主责任险以分散风险。他同时提醒劳动者,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,并以双方劳动关系存在争议为由拒付工伤保险待遇,劳动者应准备工伤认定书、劳动能力鉴定结果、医药费发票及证明双方存在用工事实的相关证据,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。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。 (文图:赵筱尘 巫邓炎) [责编:天天中] 阅读剩余全文() |